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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 镌刻在新时代的旗帜上 2018-07-10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刘立勇

    习近平总书记“1·5”重要讲话,从历史和现实的大视野、国内和国际的大趋势、理论和实际的大逻辑中,全面系统深入地阐明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强烈的责任担当、革命精神和忧患意识。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地方人大常委会,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1·5”重要讲话,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奋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坚定坚持新时代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的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这一重大论断,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一是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要强化“四个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和各方面,提高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二是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基本取向。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我们要深刻把握人民当家作主这个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增强代表人民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三是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为重要路径。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要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作为重要任务,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深刻把握新时代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的内在要求。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依法行使职权,扎实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一是把党委决策部署落实好。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善作善成,当好党委决策部署的坚定拥护者、积极推进者和忠实实践者。二是把民生福祉维护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中找准工作方向和着力点,倾听人民呼声,扩大公众参与,回应社会关切,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把法治建设任务担当好。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力求每件法规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加强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改进司法监督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把人大自身建设好。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建设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三、奋力推进新时代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的主要任务。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要开拓创新,务实重行,落细落实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的任务。一是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加强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从增强立法功能上提高立法质量;注重发挥人大主导作用,从优化立法决策上提高立法质量;注重立法工作规范化,从完善立法程序上提高立法质量;注重听取公众和专家意见,从扩大参与上提高立法质量。二是以增强监督实效为重点加强监督工作。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选题环节抓精准,调研环节抓深入,审议环节抓质量,整改环节抓落实,做到真监督、真支持。三是以提高议决大事水平为重点加强决定工作。按照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的要求,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把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的共同意志。四是以确保党委人事安排实现为重点加强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为改革发展提供组织保障。通过宪法宣誓、工作监督等,促进选举任命人员勤勉履职。五是以发挥代表作用为重点加强代表工作。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把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作为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重要途径,把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作为代表工作的关键环节,充分调动全体代表和全市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汇聚复兴大武汉的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