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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市第三批干部教育培训 现场教学基地的通知 2017-07-2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市委组织部管理员

为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建设,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质效,根据《武汉市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拟开展全市第三批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申报与认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现场教学基地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特色主题比较鲜明,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或党的建设方面具有典型经验,有较强的代表性、先进性和实践性。

2.教学方案比较成熟,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授课内容和教学安排,基地概况、经验做法、工作成效等教学材料比较齐全。

3.教学设施满足需要,有相对稳定的教学场所和授课教师(讲解员),配备电脑、投影仪等必要的多媒体教学设备。

4.教学管理比较到位,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使用、维护和管理制度比较规范。

5.主管部门及所在单位重视,有合作意愿和积极性。

二、认定程序

1.单位申报。申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武汉市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申报表》,7月30日前报市委党校(教务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老师 85618066,18963957050,邮箱363385557@qq.com。

2.党校初审。市委党校初审,提出现场评估名单。

3.现场评估。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社局、市委党校等部门组成评估组,到申报基地开展现场评估。

4.认定发布。评估意见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通过后,公布认定基地名单并授牌。

三、有关要求

1.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及时发现和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先进典型,积极申报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提前做好现场评估准备工作。

2. 第三批教学基地现场评估工作与全市第一批、第二批教学基地综合评估工作同步进行,请相关区和市直部门组织第一批、第二批教学基地(18家)及时总结设立以来建设、使用和管理情况,书面材料于7月30日前报市委党校(教务处),评估组将一并对第一批、第二批教学基地进行综合评估,根据综合评估情况进行优化调整。

3.各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武汉市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加大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建设力度,指导教学基地加强教学能力建设,配强专兼职教师队伍,完善教材教案和教学设施,为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实效打好坚实基础。

 

 

点击下载:武汉市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申报表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