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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业余党校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7-07-2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市委组织部管理员

各区委组织部,市直各部委办局及大型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

为深入推进全市业余党校建设,拓宽干部学习教育渠道,切实增强干部教育培训质效,现就开展全市业余党校示范建设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示范建设单位。根据各区、市直各单位业余党校建设和自主申报情况,结合各区各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兼顾区域、领域、行业、战线,考虑综合性、代表性等因素,明确江岸区、硚口区、江夏区、黄陂区等4个区,市工商局、市城建委、市水务局、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市公安局、团市委等6个市直单位,及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市城投集团等2家市属企业为全市业余党校示范建设单位。

二、深入开展示范建设工作。示范建设单位要对照《关于加强全市各级业余党校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武组文〔2015〕9号)和《关于深化全市业余党校学习教育的通知》(武组教〔2016〕28号)要求,明确本区本单位业余党校学习教育的对象范围和重点内容,进一步整合资源平台、创新教育形式、丰富载体内容、健全工作制度,不断提高业余党校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把业余党校建成本区本单位党员干部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重要平台,充分发挥示范建设作用。

三、及时总结示范建设成效。各区各单位要坚持边示范边总结,及时梳理分析本区本单位业余党校示范建设的主要做法、培训质效及存在问题,深入挖掘具有地区和行业特色的建设经验,总结提炼可推广的建设模式,形成总结材料,于9月30日前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市委组织部适时组织学习交流。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2017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