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1日—11月10日,武汉市生态保护与水环境治理专题培训班在荷兰举办,培训师资来自于联合国水利学院、代尔夫特理工大学、三角洲研究院、凯谛思水务等知名研究机构和企业。培训班学员通过课堂讲授、参观访问、现场研讨和实地考察等形式,探寻荷兰水生态建设的奥秘,思考武汉水生态建设的良策。现将培训班在荷兰学习考察期间的成果汇报如下:
一、荷兰水生态建设的经验
荷兰,意为低洼之国,国土面积65%位于海平面以下,闻名于世的荷兰风车,就是荷兰治水历史的缩影。荷兰有句谚语“上帝造世界,荷兰人造荷兰”,生动地说明了荷兰人在治水中创造经济社会繁荣的奇迹。可以说,一部荷兰史就是一部人与水关系的历史。纵观荷兰治水历史和现状,主要经验有五点:
一是与水共存的新理念。荷兰深受水患之苦,但荷兰人始终保持乐观心态,没有满足于“水来土掩”的应急模式,而是追求与水共存,充分尊重和运用大自然的力量,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但也不苛求完全人定胜天。举世闻名的阿夫鲁戴克拦海大堤,是从太空中可以看到的两处人工建筑之一,通过独具匠心的建造设计,实现海平面与地平面的动态平衡,不仅有效防范了海水倒灌,而且一举将须德海变为淡水湖,近年来更是在旅游综合开发和蓝色能源技术应用上,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别是经历1993年和1995年两次大洪水之后,荷兰人提出“还地于水”的治理理念,实施了“给河流以空间”(Room for River)工程,将过去因水利工程占用的河道空间还给河流,还水于自然、给水以出路,不仅有效满足促进了防洪安全,而且形成了独特的自然景观。
二是政社联动的新机制。在中央、省、市三级水行政管理基础上,独创了具有荷兰特色的水董事会制度。中央负责水规划和水标准制定,省负责流域管理,市负责岸上,水董事会负责水里,一环扣一环,基本做到不留死角。中央政府用于防洪和水管理的经费大部分来源于中央财政预算,少部分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筹集。省政府用于防洪和水管理的经费部分来源于国家预算,大部分按利益支付原则和污染者付费原则筹集。水董事会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具有特殊功能的、非政府的、经济独立的水管理机构,董事会成员主要由民选产生,直接代表民众利益,主要负责地方与区域的防洪、地表水水质水量管理,主要收入是企业和家庭的水费和排污费。水董事会的经济实力十分雄厚,最多时曾达到2700多个,经过数百年调整合并,现在全国共有21个水董事会,成为荷兰水管理机制的重要分支。我们访问的乌得勒支水董事会,甚至拥有从事水产业的大型投资银行。
三是因地制宜的新工程。荷兰历来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全国水系四通八达,到处可见设计精妙的水利工程,与周边自然环境融为一体,许多汽车到不了的地方,都可以通行各种船舶。上世纪以来,为应对海平面上升和极端降雨天气,荷兰斥巨资实施了可抵御万年一遇洪水的三角洲工程,又根据城市发展现状,实施鹿特丹Waterplein等一批投资省、建设快、效果好的海绵化改造项目,以及阿姆斯特丹Rainproof等以海绵城市为目标、以创意共享为模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海绵化众治平台。
四是与时俱进的新技术。作为老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荷兰是许多尖端科技的发源地,在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等现代科技领域独步全球,在水科技创新领域也是如此。我们拜访的代尔夫特理工大学、三角洲研究院等科研机构,拥有令人叹为观止的国家级实验室,科研能力更是在全球首屈一指,诞生了大批令人脑洞大开的治水技术,并在各个细分领域迅速产业化。在污水处理技术领域,荷兰NEWs理念,充分考虑能源回收利用,把污水处理厂变成生产营养物(Nutrient)、能源(Energy)、再生水(Water)三位一体的绿色工厂(factories),让污水完成了从一无是处到变废为宝的神奇变身。
五是还水于民的新导向。荷兰治水突出以人为本理念,各种大大小小的水利设施,从规划选址、建设施工、日常维护,都尊重当地民众意见,吸引当地民众参与。许多水利工程与普通民居融为一体,自来水终端出水均可达到直饮标准,每个荷兰人都可以享受逐水而居、依水而居的生态红利,亲水、乐水、护水在荷兰是一种时尚,以水为业是很多荷兰人的一生事业。更加值得称道的是,荷兰在治水过程中,充分吸引企业参与,充分鼓励水生态领域创新创业,培育出一大批享誉全球的细分行业龙头,而且许多毫不起眼的小公司都在欧洲乃至全球各地拓展业务,是名副其实的“隐形冠军”。
二、武汉市水生态建设二十策
长江汉江交汇、湖泊星罗棋布,大江大湖大武汉,武汉既优于水,也忧于水。新时代推动武汉高质量发展,必须筑牢水生态这个发展“本底”,变“水忧”为“水优”,努力实现“优”上加“优”。结合荷兰经验和武汉现状,提出二十条对策如下:
(一)更新水理念
1、强化与水共存理念。人给水让路、水给人活路,改变过去“与水争地”“人进水退”理念,把水作为战略性资源,进行战略性保护利用。根据城市地情和水情,统筹实施河湖连通、湖湖连通工程,以大东湖水系、大武湖水系、大月湖水系为重点,分区域推进水网水系连通、河湖共济,恢复水系自我调适能力,让百湖之市碧波荡漾。以城市百年发展的战略视野,结合城市有机更新和公共交通建设,强化规划“留白”和建设强度管控,开展黄孝河等历史中小河流流域还“路”于河、还“楼”于河前期研究,进一步强化机场河、巡司河、朱家河等河流水质综合治理,“让河流走进城市”。
2、强化前瞻治水理念。上医治未病。武汉治水从以防洪水为主、排涝水为主,进入以治污水为主的新阶段。从荷兰经验看,科学、高效、低成本系统治水,将成为下一阶段治水的重中之重。根据世界大城市治水实践,面向全球、面向未来,综合考虑人口、产业、资源、环境发展趋势,搭建大城市水生态建设模型,开展系统模拟和动态推演,找准影响水生态建设的关键变量,通过综合施策进行提前引导和干预,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增强水生态建设的主动性。
3、强化水岸共治理念。荷兰经验表明,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因地制宜管好“岸”,完全可以事半功倍。水岸共治体现在防洪水方面,以防御千年一遇洪水标准,提升两江干堤、连江支堤、蓄滞洪区防洪能力,在严控城市开发建设密度的同时,倡导洪水适应性强、低冲击力度的开发建设项目,切实发挥好综合效益。水岸共治体现在治污水方面,核心是建好管网,关键是管住排口,要加强湖泊巡查执法,辅之以环湖绿道、湿地公园等基础设施以及岸线整治、占补平衡等制度来锁定岸线,同时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二)优化水机制
4、理顺水行政体系。水利万物而不争,决不因行政机构职责划分而改变。武汉理顺水行政体系,关键不在组建新机构,而是理顺职权职责,厘清责任边界,确保无缝衔接。以污水治理为例,是一个“用水—排污—收集—净化—排放—再利用”的闭环,不同环节牵涉环保、水务、农业、旅游等多个部门。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充分尊重水规律,将分散在发改、水务、环保、农业、城管、交通、旅游等部门的水管理职责,进行系统优化重构,打通责任链条,改变九龙治水、都管但都管不全的格局,加快实现从各管一段到协同联动。
5、健全社会参与机制。荷兰处处可见水生态相关社会组织,共同致力于水生态建设事业,大到各地民选的水董事会,小到Waterplein、Rainproof项目,都带有浓厚的社会参与色彩。要在继续发挥民间河湖长、爱我百湖志愿者作用的同时,支持水务集团、碧水集团等企业建设水生态领域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以市场化的理念和方式,应用推广新技术新理念新模式,孵化培育一批专门从事水生态建设的社会组织。特别在东湖、南湖、北湖、汤逊湖、武湖等重点湖泊治理上,要以湖泊和水系为纽带,探索环湖区域企业、高校、居民共治机制,让每个人都成为利益攸关方、都成为积极参与者。
6、健全市场参与机制。荷兰水生态建设的市场化程度很高,不仅工程建设市场化,而且运维管理市场化,只有信誉良好、品质优良的企业才能生存。反观我市,以往的水利基础设施大多采取项目部制度,优点是建设快、见效快,但也存在重建设轻维护、重投资轻运营的弊端。要推广运用PPP模式,通过商业模式创新,倒逼企业提高建设标准,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打造水生态建设利益共同体。
(三)完善水规划
7、加强顶层设计。充分借鉴发达国家水生态建设经验,加快从治水到水生态建设转变。从城市中长期发展和流域层面,以前瞻眼光加强水生态建设研究,按照2000万人口规模城市标准,以水定城,因水制宜,编制《武汉水生态文明远景规划(2020—2030)》,远期展望到第二个百年目标节点,并匹配刚性规划手段,前瞻安排好重大工程措施。
8、推动规划联动。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城市供水专项规划、排水防涝专项规划、海绵城市建设规划,以及碧水保卫战等重点工作,赋予水规划和水专项先导地位,至少也要做到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统筹污水处理厂、热发电厂、污泥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引入荷兰NEWs建设理念,从“重水轻泥”向“泥水并重”转变,提高污水污泥无害化、能源化、资源化利用水平,以三金潭污水处理厂等为重点,打造一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
9、提高规划经济性。除三角洲工程等巨型水利工程外,荷兰污水处理设施均以中小型污水处理厂和一体化设备为主流。从武汉发展阶段出发,根据适度超前、量力而行原则,保持水生态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强度。对人口和经济密集地区,对标世界一流地下管网标准,加快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骨干排水深隧工程,打牢特大城市地下基础设施框架;对新城区等人口密度较低的街乡和村庄,利用新技术建设一批占地较小、投资节省、处理灵活、运营简单的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对现有水处理设施,加大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力度,因地制宜将污水处理厂升级为NEWs工厂,最大限度节约运行费用,最高程度推动资源循环利用。
(四)实施水专项
10、开展水质提升攻坚专项行动。以东湖、南湖、汤逊湖以及中央环保督查黑臭水体为重点,全力以赴打好截污控污、疏浚清淤、水质净化、生态护岸、还水于民等重点战役,以军运会为时间节点,限期消灭黑臭水体,力争全市水质整体实现较大提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压实河湖长制,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增强河湖水体休养生息、自我净化能力。
11、开展清源清管清流专项行动。清源方面,荷兰、德国、纽约、东京等国家和城市均大量采用合流制,要科学制定雨污分流系统,宜雨污分流则雨污分流,宜雨污合流则雨污合流,对于雨污合流区域,不可过分依赖大型市政工程措施,而应重点加强地表径流和溢流管理,综合发挥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分级截污过滤功能,确保源头地块和道路无污水、垃圾、油污等进入排水管网。清管方面,做好老旧管网巡查和更换,做好河湖排口的管理和维护,加强排水设施维护疏捞,加强在建工地施工排水管理,有效减少污染物进入管网。清流方面,坚持流域系统治理,清理拆除阻水建筑物和违法建筑物,减少各类污染物进入河流。
12、开展港口岸线整治专项行动。落实“一城一港一主体”战略,整合全市港口码头资源,推广岸电设施等绿色港口举措,分层次打造航运总部区、内河航运核心区、滨水旅游景观区,提高沿江岸线利用效率。对长江汉江武汉段348.8公里岸线,全线开展码头整治改造、非法采砂整治、岸线复绿补绿增绿,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13、开展海绵城市拓面专项行动。荷兰降雨量总体偏高,但极少出现严重内涝,在于采用了城市地表水一体化管理系列措施,也就是海绵城市措施。要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紧盯全市258个汇水分区,对低洼广场、低洼绿地、道路进行海绵化改造,增加临时储水功能,对雨水进行滞留、渗透、调蓄和利用。争取用两年时间,实现中心城区1/5建成海绵城市,提高城市“呼吸吐纳”能力。对跨区域的河流、湖泊、港渠,充分考虑利用非硬化城市区域的土壤、河流、湖泊对水的滞留和储存作用。
(五)发展水经济
14、做大水生态产业链。以水生态建设为应用场景,围绕水环境、水景观、水管网、水质量、水净化、水咨询、水金融等细分产业领域,开展全产业链诊断分析,编制产业发展路线图,找准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紧盯行业龙头企业,以市场换产业,以市场聚企业,在若干细分产业领域进行建链、补链、强链,提高水生态产业聚集度和竞争力。
15、做活水生态领域“双创”。充分挖掘武汉科教资源,支持龙头企业投资建设专业性众创空间,吸引各类创客参与水生态领域创新创业,打造水生态创新创业之都。建立水生态领域创新产品首购首用制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推广,在同等技术方案下优先采用推广,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6、做优滨水旅游品牌。创新整合滨水旅游资源,推进长江主轴、东湖绿心核心区域国有经营性旅游资源整合,打造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滨水旅游品牌和旅游集团。创新信息技术运用,滨水旅游产品网上预定、游船多语种导览、旅游商品个性化定制等服务;创新城市旅游便捷服务,建设高水平的游客咨询中心,推出集成免费城市公交、优惠景区门票、旅游服务预定等多功能的城市旅游卡;创新滨水旅游产品,提升长江夜游、东湖泛舟,拓展水陆联游,深化 “大江+”“大湖+”产业融合和跨界创新,着力打造世界级滨水旅游新亮点。
17、做强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突出多式联运特色,整合中欧(武汉)国际班列、江海直达千箱级船队资源,打通阳逻电厂、香炉山货场等水陆运输“肠梗阻”,进一步降低多式联运成本,进一步提高物流效率。瞄准航运总部功能,吸引国内外知名航运物流企业、海事法律、金融保险等机构入驻,形成完整的现代航运产业链和流域航运供应链管理体系,努力打造长江中游地区政策最优、环境最美、交通成本最低、辐射能力最强的航运产业特区。
(六)弘扬水文化
18、唱响大河文明主旋律。大江大湖大武汉,是武汉的魅力所在。聚焦长江主轴,规划建设长江文明之心,持续举办大河对话论坛,扩大武汉水文化国际影响力。
19、营造亲水乐水大氛围。推广汉口江滩、东湖绿道、后官湖绿道等建设经验,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因地制宜建设城市阳台、环湖绿道、街头水景等各类亲水乐水公共设施,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优质水生态产品。借鉴先进城市经验,以市场化方式,打造创意性普惠性大型水秀。
20、加大水生态宣传教育。推进水生态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企业,根据不同受众群体特点,探索以微信、微博、微视频、客户端、漫画等喜闻乐见的方式,提高水生态教育知晓率,确保入心入脑。创新宣传教育方式,依托重大水利工程、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设施,建设水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提高公众珍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参与水治理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