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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改革创新 融合武汉发展 全面提升市属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 2018-07-12    来源:武汉市委组织部    作者:武汉市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专题培训班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全面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武汉市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专题培训班,结合国企改革发展最新要求,运用核心竞争力理论,分析了我市市属国有企业的竞争力现状、问题与原因,提出了坚持改革创新、融合武汉发展对策与建议,以全面提升武汉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

一、武汉市属国有企业概况及其竞争力现状评价分析

(一)概况

目前,市国资委出资的市属国有企业有19家(商业一类6家,商业二类12家,公益类1家),分布在基础设施建设、资产投资、市政施工、商贸物流、现代金融等十大产业领域,其中,城市基础设施6家、房地产开发3家、工程施工2家、交通运输物流2家、商业1家、金融服务1家、工业1家、农业1家、公共交通1家、体育1家。按照国家统计局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纳入统计范围的19家市属国有企业关联企业766户(包含全资、控股和参股),共计785户。截至2016年12月底,纳入统计的市属企业资产总额8826.9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615.18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1058.93亿元,利润总额74亿元,国有企业从业人员121800人。

近几年来,市属出资企业经济运行总体保持规模壮大、效益提升、贡献增加的运行态势。2012年至2016年出资企业资产年均增加1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2.64%。净资产年均增加4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8.55%。

(二)企业核心竞争力现状评价

核心竞争能力是指企业在竞争中获取关键资源,使企业形成并保持长期稳定的可持续竞争优势及稳定的超额利润的能力。按照国有企业要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目标,基于国有企业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国有企业当前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人力成本约束、技术创新约束、国内外市场竞争压力环境,以及独特的法人治理结构条件,我们认为现阶段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主要表现为党建引领力、企业活力、企业影响力、企业控制力和企业抗风险能力五个方面能力(以下简称“五力”)。

武汉市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专题培训班建立“五力”评价模型,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与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以及其他优秀城市同类型企业对标分析,对市属国有企业进行整体评价和“五力”分项评价(评价标准见附件1),并对不利因素进行分析。

1.总体评价

总体而言,目前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实力处于中下游水平(B-级),少部分企业具有一定竞争力,大部分企业竞争力不强,绝大部分企业没有形成核心竞争力。在2016年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国资实力排名中,市属国企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排名第6位、第5位、第6位和第9位。按照收入法核算19家出资企业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共计225.42亿元,占2016年全市GDP11912.61亿元的1.89%。也就是国有企业对武汉市GDP的贡献不到2%。

2.“五力”评价

一是党建引领力不强。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握方向能力、掌管大局能力、保障落实能力和管理团队能力四个分级评价结果为中等(B级)。主要表现在党的建设存在弱化现象,党组织进入公司治理结构的推进工作尚在起步阶段,对重大事项前置把关的流程不清晰,与董事会和经理层未形成各负其责、运转协调机制。

二是企业活力明显不足。市属国有企业获利能力、生长能力、适应能力和凝聚能力四个分级评价结果为中等偏下(B-级)。特别是企业获利能力较差,全市国有企业净资产收益率仅2.07%,仅达到全国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水平(1.5%,可上浮30%至50%)。2016年市属国有企业营业收入1058.93元,利润总额为74亿元,而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营业收入1492亿元,利润总额达341亿元。武汉市785家国有企业中盈利企业366户,占比46.62%;亏损企业419家,占比53.38%。

在企业活力方面,存在主要问题是:政企联系紧密,企业行政化色彩较浓,竞争意识普遍不强、体制机制不活、内生动力不强、资源要素聚集能力不强。特别是很多企业主要是做本地业务、做政府投资项目,创新及走出去的意识和能力不强。资产证券化水平与我市国有经济在全国的地位不相称,与广东、上海等省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三是企业影响力偏弱。我市市属国有企业市场占有率、产品质量水平、产品技术领先地位、成本领先地位和顾客满意度五个分级指标评价结果均为中等偏下(B-级)。市属及子公司在2016年企业排名中,全球企业500强排名中没有1家武汉市属企业,全国企业500强排名中只有2家(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企业100强排名中只有12家(见附件2)。

在企业影响力方面,存在主要问题是:缺乏“名家、名企、名牌、名品”;国有资本布局分散,企业规模明显偏小;产业结构不合理,传统行业比重过大,新兴产业短板明显。缺少在全国同行业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大企业集团,对经济发展全局的带动力有限。

四是控制力明显偏弱。市属国有企业对核心资源、核心技术、核心销售渠道、核心供应渠道、核心协作渠道控制程度五个分级指标评价结果均为下等偏上(C+级)。在企业控制力方面,存在主要问题是:传统行业转型升级步伐缓慢,技术创新体制机制不健全,创新性人才缺乏,融合创新意识和能力普遍不强。

五是抗风险能力普遍不强。我市国有企业对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的识别、分析、反应、防范和处置能力五个分级指标评价结果均为下等(C级)。在企业控风险能力方面,存在主要问题是:债务依赖过度(平均资产负债率70%左右),资不抵债企业149户,占总户数的19%。风险意识普遍不强,风控制度不健全,风控专业人才缺乏,大多数企业没有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

(三)影响核心竞争力建设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对国企认识有偏差。政府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国有企业是政府的企业,理所当然地按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很少按照市场规律做事;政府另一部分人也没有处理好发展国有经济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关系,把支持国企看成“与民争利”。

二是资产过于分散。市属785户国有及其出资企业分布在10大产业领域,涉及100多个小门类,业务交叉重叠,资源优化配置不够,同质化竞争普遍,主业不突出。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国有企业数量较少。

三是监管方式较为滞后。市属国企改革步伐较慢,“多龙治水”依然存在,国资机构在资源整合、产业谋划上主动性不强,作用偏弱。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方式还未启动。

四是对核心竞争力认识不够。对核心竞争力作用、构建规律认识不全面,缺乏构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紧迫感。有的认为核心竞争力可以通过购买或移植获得,有的认为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企业主体自身的事,有的认为拥有了核心竞争力就可以一劳永逸。

五是现代企业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董事会不规范,监事会缺位,经理层未市场化。企业内部管理方式粗放、管理基础薄弱、管理机制僵化。集团管控能力不强,管理层级多,部分企业管理层级达到七级。国有企业资本结构形式主要是独资,股份公司比例较小,市属国有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只有4家,股份制没有成为国有企业的主要实现形式。

六是企业家队伍建设滞后。企业领导人员行政色彩依然很浓,企业班子成员一般是行政任免形式,实行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的企业很少,缺乏“人员合理流动,职务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时间过短,同时激励保障措施落后,不利于企业负责人潜心耕作企业品牌,打造企业文化。

二、提升市属国有企业竞争力对策与建议

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市委、政府、企业、社会协同努力。我市正在推进“现代化大武汉、国际化大武汉、生态化大武汉”建设,长江主轴、长江新城、四大资智聚汉工程、功能区的产业结构调整等武汉新战略给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带来良机、契机和先机。市属国有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抢抓武汉难得的新机遇,不断培育、维护和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一)加强政府引导,打造“国企航母集群”,全面提升市属国有企业影响力和控制力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发挥市场作用,也要发挥政府作用。我市要以政府推动和引导方式,从产业协调的层面,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将优质资源要素向优势产业的优势企业集中。在供给侧结构改革中,主动重组整合一批,积极融合发展一批,打造具有一定行业主导地位的生态平台型企业集团,形成武汉“国企航母集群”。

1.重组整合一批,做大市属国有企业基础规模。围绕全产业链、城市功能链、创新链“三链”,把功能相近、行业相关、优势互补的企业整合重组,打造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知名度高的大企业大集团,通过战略合作伙伴的引入,承载现代制造基地、服务高地、创新源地、开放平台功能。重点构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基础设施类企业集团、综合交通类企业集团、商贸物流类企业集团、生态文化类企业集团、现代农林业类企业集团、高新技术企业集团、金融类企业集团、公共服务类企业集团等八大“企业航母战队”。

2.融合发展一批,提升国有企业区域和国际影响力。加大与央企、世界500强和优势民营企业融合发展,将市属国有企业优质存量资源对接和支持武汉未来产业、新兴产业和功能区高品质发展,实现国有企业由低收益向高收益转化,由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转化,由行政型向市场型转化。支撑武汉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发展,从而有能力参与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建设。

3.以公众公司为导向,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尽快出台《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和《武汉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操作指引》,规范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机制、国有与民营融合发展。

4.实施“名企、名牌、名品”工程,重振新“武字头”国企的雄风。引导支持国有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努力造就一批在全国乃至全球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企业集团和企业家;支持国有企业创建一批国际一流品牌、国内领先品牌、地方著名品牌;支持和鼓励国有企业生产“名优特”产品。尽快出台创建“名企、名牌、名品”的政策和激励措施。

5.创新长江新区重大项目投融资国企载体组建模式,打造新型国企标杆。以“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方式组建“武汉长江新区投资控股集团公司”。一是全新定位为市场化新型综合运营集团,统筹承担长江新区重大项目投资、融资、建设、管理和运营任务。二是股权多元化,集团由市政府注入资源,武汉市属企业入股,吸引其他有实力国企和民企入股。三是赋予集团独立市场主体地位,由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四是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集团按市场化方式选择职业经理人员,实现市场化薪酬激励体系。

(二)改革监管方式,建设“赋能型”国资委,激发企业活力

积极推进国资委职能和监管方式转变,从管企业为主转为管资本为主,从事前审核管理为主转为备案监管为主,从直接管理为主转为授权管理为主。提高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针对性,释放企业活力,建设“赋能型”国资委。

6.因企施策,分类指导核心竞争力建设。按照提升市属国有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目标,根据企业不同情况,指导企业积极探索基于资源整合力、技术竞争力、文化竞争力、国际竞争力、互联网+竞争力、资本运作竞争力等提升核心竞争力组合路径。

7.简政放权,推动国企向资产经营公司转型。依法将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下放给企业,鼓励企业向资产经营型公司转型,集团公司充分放权,重点关注资产的保值增值,以资产为纽带帮助子公司做强做大。

8.规范董事会建设,落实和维护好董事会职权。制定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暂行办法和董事评价办法,加强董事会内部的制衡约束,强化对董事的考核评价和管理,建立外部董事制度。同时,将经理层选聘权下放董事会,落实和维护好董事会依法行使经营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的权利。

(三)加强党的领导,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增强国企人才核心竞争力

企业之间的竞争,不仅是体制机制的竞争,更是人才的竞争,是企业家的竞争。一方面,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建设高素质的企业人才队伍。另一方面,要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发挥企业家作用,充分激发企业家干事创业的动力。

9.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贯彻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企业集团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积极探索和实践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10. 加大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力度。通过“选、用、育、留”等方式造就一批“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企业家人才。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选择部分市属集团公司实行经营管理层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培养一支真正的职业化企业家队伍。

11.成立“武汉职业经理人学院”。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和产学研相结合的形式组建武汉职业经理人学院,由市国资委牵头,各市属国有企业作为出资主体组建,邀请国内有关知名大学、研究、培训机构和企业家参与共建。学院主要服务于武汉市属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开展企业发展研究、咨询和企业人才培训工作,承担武汉市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和中层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轮训工作,承接国内外有关政府、机构、企业和社会团体委托的培训项目,联合开展学术研究、培训、咨询、案例开发和举办国际企业发展学术会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