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基层治理创新专题培训班课题组
历经半个多世纪,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枫桥经验”,即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坚持矛盾不上交,却迸发出穿越时空的旺盛生命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武汉必须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枫桥经验”历久弥新的时代密码
1963年,毛泽东同志对这一经验作出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自此,“枫桥经验”从枫桥镇走出,传遍祖国大江南北,成为中国特色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进入新世纪,经历岁月洗礼的“枫桥经验”,不仅没有被遗忘在人们记忆里,反而历久弥新、历久弥坚。2003年,习近平同志作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时代背景下,“枫桥经验”再次显示其实践价值和时代意义。
——“枫桥经验”始终未变的是善于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的初心使命。毛泽东同志在谈到枫桥经验时说,“依靠人民群众是个好办法”。在此后的50多年,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无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如何调整,实践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和主体地位,始终都是“枫桥经验”的灵魂。正是这一不变的灵魂,使“枫桥经验”成为中国特色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
——“枫桥经验”始终在变的是因时而动、因势而变,紧扣时代脉搏,回应时代需求的创新精神。无论是在最初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还是在后来的改革开放时期,抑或是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语境中,创新始终都是“枫桥经验”的活力之本、力量之源。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思路新举措,从乡村“枫桥经验”衍生出城镇社区“枫桥经验”、海上“枫桥经验”、网上“枫桥经验”等集群;从治安领域扩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
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浙江实践
(一)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模式
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会管理网络,是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内容。浙江积极加强综治、司法、信访、调解、警务、应急管理、劳动管理、社区矫正、反邪教的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完善、规范各行政村和社区综治工作站建设,以强化“网络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工作机制。实行“一条龙”受理、“一站式”服务,有效弥补了基层治理主体缺位、公共服务贫乏的不足。各村、企还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站,针对流动人口提供综合服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模式跳出了自上而下治安维稳、事后处理矛盾纠纷的单一思路,转而通过综合发展各项事业、提供各类公共服务、提高基层治理水平,通过调动群众构建覆盖全面的基层自治社会管理网络,从根本上预防违法犯罪及矛盾纠纷现象的产生。
(二)依靠群众构建“大调解”机制
依靠群众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就地化解矛盾”是“枫桥经验”的重要内涵之一。在新时代,浙江积极探索“立足于早、立足于小、立足于激化前”的矛盾解决模式,推动建立多方参与、多面分布的“大调解”格局。投资建立综合性一体化调解中心,集公安、司法、法庭、检察、工商、医疗调解室等政府和社会力量于一体,并聘请部分人大代表、司法专业人员、律师为兼职顾问,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体系。对于一般社会矛盾,则通过加强村级调解、企业调解来就地化解。不仅扩大村调委的成员构成,将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等纳入其中,还邀请个人威信较高、道德品质良好的老党员、干部等参与调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提倡在企业设立调解室,建立群众基础广泛的调解小组,就地化解企业内部矛盾纠纷。
(三)引入现代化基层管理信息系统
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发展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新挑战,也为“枫桥经验”注入了新的时代元素。浙江积极探索“互联网+”社会治理创新模式,全力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通过搜集整理人员活动、场所分布、治安状况等基本信息,通过整合视频监控系统、集中管理视频资源,逐步建立起现代化基层综治信息平台。借助信息管理系统工作记录、数据分析、资料检索、信息传递等功能,综合办公系统内各部门能够共享资源、及时沟通,增强了工作的协同性,避免了“政出多门”带来的弊端。通过对大数据的实时更新、分析处理,信息系统能够提高政府部门的洞察能力和决策水平,帮助政府部门及时修正决策错误、快速应对突发情况,增强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系统性、导向性、科学性和时效性。采取多种信息化手段简化民众办事手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如设立为民服务中心、开通民生热线平台、建立“最多跑一次”办事平台等,拓宽民生诉求渠道,帮助民众排忧解难。
(四)重视人的教育和公共文化建设
以人为本是“枫桥经验”的精神实质。“枫桥经验”始终把教育人、改造人、培养高素质公民视为维持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在新时代“枫桥经验”不仅重视矫正人员帮教工作,强调制定更人性化、科学化的矫正方案,还积极帮扶教育闲散青年、吸毒人员等社会边缘人群,尽最大努力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针对各类闲散青年,如不在学、无职业、流浪乞讨、服刑在教和留守的青少年,每年两次开展调査摸底登记,建立健全电子档案,实现宏观监控;同时还积极引导学校、家庭对有不良记录的问题青年进行心理疏导,对服刑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建立帮教结对制度,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心和照顾,以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对于吸毒人员、精神病患者等危险人群也建立信息库归档,实行科学合理的监管、看护、帮扶工作。浙江还十分重视修建公共文化设施、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在各村投资建设阅览室、活动室、运动场等设施。各村、企时常组织村民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村民的闲暇生活。各类社会组织如工青妇、敬老协会、禁赌协会、计生协会等也经常组织群众活动,带动了社会风气好转,促进了群众身心健康。
三、新时代“枫桥经验”对武汉基层治理创新的启示
我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认真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应紧贴这个时代要求和重大转变,以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为动力,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主要有以下几点启示:
(一)准确把握基层治理创新的正确方向
系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把握“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与精神实质,切实强化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着力找对找准基层治理创新的方向、路子。毫不动摇地将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所作重要指示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大战略思想融会贯通起来,紧扣武汉实际,着力健全完善城乡统筹、多元一体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50多年的实践证明,“枫桥经验”是践行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是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引领和推动基层治理创新的一面旗帜。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不断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对于密切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凝聚新时代奋斗伟力具有重大意义。武汉作为国家中心城市、中部崛起的战略支点,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要最大限度地发挥政治优势,动员和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推动治理主体多方聚集、治理方式多元集成、治理重心下沉基层,治理手段信息化转变。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这一根本方法,既打歼灭战,又打防御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矛盾不上交、人员不上行。
(二)构建“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是浙江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最新成果。一是依托“网格化”,让基层自治体系更新换代。高质量开发、普及化应用“数据资源池”、地理空间专题数据库、大数据分析模型、大数据处理与可视化平台、网格员手持终端等一系列信息化、智能化、实战化工具,有效延伸网格化管理触角,有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坚持把“脚板走访”与“网络对话”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社区服务“微信群、QQ群”建设管理,使之成为了解民意、体察民情、化解民忧的新渠道,为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提供新平台。二是坚持“走下去”,让基层法治建设提质增效。以深化“万名警察进社区”服务机制为引领,集成深化“千名律师进社区”“政法干部进社区”“万名党员干部联系服务困难群众”“千名群团干部下基层”等“走下去”系列活动,持续推进治理重心下移、工作力量下沉,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助力基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三是唱响“好声音”,让基层德治水平提档升级。深入扩展“我是武汉好声音”主题活动,借力“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运用网络直播等新兴网络社交方式,讲好武汉故事、唱响武汉声音、扩大武汉影响,弘扬社会正能量,引导全市形成文明理性、平和有序的社会环境。积极推进业余党校、道德讲堂、法治大讲堂、宣传广场等文化阵地进社区,通过实施“铸魂工程”、设立爱心资源“心愿墙”等多种形式,以党风、政风、行风带动家风、民风、社风向善向好。
(三)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
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关键是要坚持维权和维稳相统一,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机制。一是健全利益表达机制。完善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诉求表达渠道,发挥人大、政协、人民团体、行业协会等利益表达功能。全面推行阳光信访,把网上信访打造成群众信访主渠道。积极推进网络参政议政,搭建党委和政府同群众沟通交流新平台。二是健全利益协调机制。围绕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单位多同群众商量,确保各项工作更好地顺乎民意。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前置程序,努力使评估过程成为倾听民意、化解民忧、赢得群众理解支持的过程,预防和减少因决策不当引发的社会矛盾。三是健全利益保护机制。要把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百姓的理念,围绕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问题,办大事、办实事,让群众得到实惠、看到希望。发挥好司法救济功能,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群众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四)优环境、激活力发展壮大社会组织
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架马车”的作用,社会组织是城市治理举足轻重的“第三力量”。一是坚持社会组织价值引领。从一开始就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建设与党的建设的有机结合,坚持党的领导和价值引领,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党建的工作模式和方法,助力社会组织在规范、有序、自由的氛围中健康快速发展,推动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确保其成为党委和政府的有力助手。二是明确社会组织培育重点。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志愿服务为切入点,联合高校社会学系,健全“社工+义工”志愿服务模式,逐步引导志愿服务向专业化转型。三是打造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平台。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为萌芽型、初创型、发展型、成熟型社会组织提供场地注册、财务托管、能力培训、组织诊断、发展规划、公益创投、项目定制、督导评估、人才培养、资源链接等服务,健全社会组织的培育体系,完善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增强社会组织造血功能和承接公共服务的能力。四是培养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坚持“内部孵化、内在变化、内涵发展”的原则,培养社区草根领袖人才、专业组织领军人才、孵化基地运营人才、高校社团领袖人才4类社会组织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