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武汉市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今年是推动各项决策和工作全面落地见效的再落实之年。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本次“推动招商引资落地见效”专题培训班的学习主题,我们通过实地考察、专题研讨等方式,对全市项目落地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武汉市大力实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全力推进项目落地建设,全市上下凝心聚力、拼搏赶超,成功推动一大批重点产业项目签约落地、开工建设,发展势头喜人。
一是招商引资取得了新成绩。坚持以“第一力度”推进“一号工程”,创新实施“四大资智聚汉工程”,大力发展“菁英经济、校友经济、院士经济、海归经济”等“四大经济”,2017年各类招商活动签约金额约2.58万亿元,实际到位资金约8227亿元,创历史新高。
二是项目开工呈现了新局面。坚持把项目落地建设作为深化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抓手,围绕开展“项目建设落地竞赛年”活动,实行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每月集中开工日活动,仅2018年3-5月的三次活动上,集中开工的重点项目就达173个,总投资金额约3355亿元。
三是营商环境跃升了新台阶。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推动“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改革,不断减环节、提效率、优服务,市级平均每个事项办理时间压缩10.6天,全市营商环境显著改善。
二、存在问题
成绩值得肯定,但问题尤须重视。从各区情况来看,部分签约项目落地难、开工难、投产难的问题依然存在,这里面既有前期招引上的原因,又有后续服务上的问题,更有环境营造上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招引目标上,存在重签约轻落地的问题
虽然总体看来,绝大部分企业都是抱着发展实体经济的目标前来投资兴业,但仍有少量企业因为存在“圈地”错误动机、企业高层变动、经营方向调整等种种原因,导致项目在落地开工中遇到各类困难。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绩效考核指标设置上考虑签约投资完成情况较多,关注项目落地开工情况不够。由此,导致部分干部主观上存在“三多三少”的错误认识,产生一些“空心”项目、“注水”项目。即追求数量多、注重质量少,追求注册到资多、注重税收贡献少,追求完成眼前任务多、注重长远效益价值相对少。
二是招商引资工作精细化程度不高、前期筛选论证可行性分析不严,对企业的真实目的、产业前景、政策需求、准入条件研判不够准确。例如,某重离子肿瘤医院项目于2017年6月签约落户,原计划于2018年第一季度开工,但由于在后期手续报批过程中,发现此类机构需要省卫计委审批通过方可设置,且投资方并不具备重离子设备生产许可证,导致项目建设工期延后近半年。
(二)在项目服务上,存在重前端轻全程的问题
当前,各区虽然均已形成重点项目专班服务机制,但更多偏重于前端招商引资上的服务,在全程跟进、后续服务上,由于各部门协同一致性、工作延续性不足,导致在后期用地、能耗、排放、资金等要素保障工作上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在开工建设环节,很多项目由于征地拆迁工作进展缓慢,或是政府用地指标有限,报批手续周期较长,导致企业迟迟无法拿地,影响了项目开工。例如某特种飞行器项目,因拆迁扫尾工作进展缓慢导致工期受到较大影响。
二是在投产达产环节,能耗指标和排放指标常常成为制约项目正常生产经营的瓶颈。例如某存储器基地和中小尺寸面板项目,存在区域能耗指标有限、排污容量不足的问题,虽然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得以部分解决,但仍会对后期扩大生产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影响。
(三)在环境营造上,存在重硬件轻软件的问题
近年来,各区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水电路气、衣食住行等各类硬件配套环境不断改善。在优化软环境方面,武汉市近年来力推“三办”改革,项目落地建设服务质效得到有效提升,但与北上广深等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机制创新推进不够。比如说在“先建后验”、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上,仍处于探索阶段,还存在很多不足。
二是很多管理权限并没有做到实质性下放,导致“办事不出园”的目标仍未完全实现。
三是在政策环境方面,各区同质化竞争、无序内耗的问题比较严重,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政府行政成本和财政成本。少数地区甚至为了留住项目,无原则、无底线给与企业招商政策,但最终因超出法律法规限制无法兑现,对政府信誉产生了不良影响。
三、改进建议措施
为解决上述问题,更好理顺机制、提升服务、优化环境,更好践行习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动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高质量落地见效,提出建议如下:
(一)突出精准招商,在强化源头把控上下功夫
一是树立“择商选资”新理念。武汉作为国家地理中心和战略中心,发展机遇、区位优势和政策红利前所未有,在招商引资上理应找准自身定位,提高标的层级,不仅要招商引资,更要择商选资,着力将一批国内甚至国际知名企业和优质项目引进来。
二是推行项目“联合会诊”协同模式。在项目前期的招引、筛选、论证等基础工作方面,要充分征求规划、土地、环保、金融、科技、审批等各相关部门意见,提前对项目的宏观政策背景、企业投资意图、产业发展前景、能耗排放情况进行“联合会诊”,做到深入考察、严肃论证、科学决策、严格准入,从源头上减少盲目性,提高成功率。
三是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在制定考核体系方面,要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推动项目落地见效上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率、开工率、投产率的考核权重,倒逼招商引资工作提质增效,避免因招商任务考核带来“空包弹”项目、“政绩工程”等后患。
(二)突出要素保障,在强化全程服务上下功夫
坚持前期服务和后续跟进两手抓、两手硬。
一是“全生命周期”保服务。在做好项目洽谈签约工作的基础上,要围绕项目落地后的公司注册、手续报批、开工建设、投产达产等环节,建立“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细化各阶段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做到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都真正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跑、有人督,确保项目各类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存增结合”保用地。在用地保障方面,坚持盘活存量和挖掘增量相结合,既要施行“腾笼换鸟、零地技改”,利用好各类闲置土地,又要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拓展建设用地空间。
三是“戴帽下达”保指标。在能源保障方面,在确保环评达标的前提下,探索推行重点项目能耗指标和排放指标“戴帽下达”模式,解决项目生产运营的后顾之忧。
四是“银企对接”保资金。在资金保障方面,加强重点项目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协调沟通,定期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为解决项目资金问题做好服务。
(三)突出分类监管,在强化末端约束上下足功夫
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建立“有进有出、进退有度”的管理机制。
一是强化内部责任约束。对于由于招商引资工作把控不严,征地拆迁未落实、规划调整不到位等服务不优问题,导致招商引资项目用地闲置的政府部门和个人,要实行责任追究机制。
二是加强投资履约兑现。要善于运用合同约定等法律手段保障优质项目进入、劣质项目淘汰,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投资履约的,要严格按照约束条款实施清退,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对一些“围而不建、多占少建”的企业,要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要坚决依法收回土地。
三是建立投资信用平台。探索建立建设用地闲置情况大数据平台,施行“黑名单”制度,对于因企业自身原因,多次“圈地”、长期“晒地”的不良信用企业,限制其土地“招拍挂”权限,并向社会公布。
(四)突出软硬结合,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
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提升城市竞争力和产业吸引力的关键抓手。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服务改革。按照“减多减繁、减时减负”的目标,进一步深化“三办”改革,推行“证照分离”、“先建后验”等改革,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把该减的环节坚决减掉,把该放的权限坚决下放,把该压的时限坚决压缩,进一步提升投资建设事项审批效率,减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是探索差异化的区域产业发展模式。要做好全市产业发展顶层设计,根据各区产业发展现状、区位特点、资源禀赋,按照“统一规划、成片布局、整合资源、协调发展”的原则,科学统筹各区产业布局、发展定位,建立有序竞争、良性互动的发展环境。要按照“一路绿灯”帮办审批、“一诺千金”兑现政策、“一心一意”服务保障、“一以贯之”友商崇商的原则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对破坏招商引资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要逐级倒查责任、严厉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