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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水共治再加力 生态修复再提速 打造共抓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 2018-07-12    来源:武汉市委组织部    作者:第3期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我国绿色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武汉地处“长江之腰”,是长江经济带三大核心节点城市之一。长江武汉段自汉南区新沟东荆河口入境,至新洲区举水河口出境,境内流程145公里,占长江全长的2.3%,是万里长江重要的生态战略节点,多年平均实测径流量7061亿立方米,全市以长江为水源的饮用水水源地达10个。得益于母亲河的滋养润泽,这里孕育了长江流域青铜文明中心、武汉城市之根殷商盘龙古城,造化了“江汉朝宗,其流汤汤”“烟雨莽苍苍,龟蛇锁大江”的山水胜景,留下了“孤帆远影碧空尽,惟见长江天际流”的千古诗篇,定格了一代伟人横渡长江、击水中流的伟岸身影,成就了武汉九省通衢、联结“一带一路”的区位优势。修复生态、保护长江,是中央领导之所托、千万市民之所盼、城市梦想之所依、发展命脉之所系,事关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建设成败,事关全面复兴大武汉蓝图实现。奏响新时代“长江之歌”,永葆母亲河生机活力,是武汉的家国情怀,更是使命担当。

一、细回顾:长江大保护战绩何如?

自2016年1月第一次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召开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以“四水共治”为突破口,以“五大保护行动”为抓手,大力实施水岸同治,长江大保护的攻坚战取得积极阶段性成效。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充分肯定,并将我市做法在沿江11个省市进行了推介。

一是“安澜长江”的趋势继续巩固。维修加固堤防28.6公里,完成288个海绵城市试点项目建设,建成16项重点排涝工程,中心城区新增抽排能力490立方米/秒,城市排涝能力提升50%,汉口、武昌、汉阳三个独立防洪保护圈和新城区14个防洪区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是“清洁长江”的态势稳步向好。全市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全面达标,重点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95%。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全面提升至一级A。长江汉江武汉段水质稳定保持在优良水平,综合污染指数分别由2011年的0.44、0.44下降至0.30、0.38。

三是“绿色长江”的趋势持续增强。优化沿江产业布局,降低化工区规格、压缩规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展岸线综合整治,取缔非法码头271个。

四是“美丽长江”的优势充分彰显。建成总长58公里、总面积670余万平方米的两江四岸江滩,其中绿地面积400余万平方米,新建成的青山江滩二期,获“C40全球城市气候领导联盟”城市奖。

五是“文明长江”的气势呼之欲出。《长江文明之心概念规划》通过专家评审,以南岸嘴为圆心,以长江武汉段为蓝轴、龟蛇绵延山系为绿轴,以3.5公里为半径打造的“历史之城”跃然纸上,正加速由蓝图变为现实。

二、静思考:长江大保护短板何存?

冷静思考,目前,我市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面临的困难挑战和突出问题还不少。这其中,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困境,既有技术问题也有制度因素,既有政府层面也有社会层面,需要我们通盘考虑、找准病因,分类施策、精准发力。

思考一:“被动推”如何变“主动抓”?

两年多来,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不断深化,但仍然有少数人对共抓大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认为在赶超发展阶段环境代价还是得付,对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修复的旧发展路径存在依赖性。有的干部对长江大保护蕴含的潜在需求认识不清晰,对这些需求可能激发出来的供给、形成新的增长点认识不到位,在抓生态环境保护上主动性不足、创造性不够,甚至以缺少资金、治理难度大等理由拖延搪塞,导致黑臭水体治理、固体废物清理、湖泊水质提升等生态修复项目推进进度迟缓。2017年,全市11条主要江河(港)的30个监测断面中,5个断面水质不达标,2个断面水质为劣Ⅴ类;166个湖泊中,48个湖泊水质为劣Ⅴ类;63个有功能类别的湖泊中,42个未达到水质功能类别标准,占66.7%。纳入国家、省考核的11个河流湖泊中,汉江、倒水、举水、滠水、梁子湖水质不能稳定达标,斧头湖水质长期不达标。

思考二:“旧动能”如何变“新动能”?

环境污染问题的本质是经济发展问题。我市历史上长期形成的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和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尚未得到根本转变,截至目前,传统产业中重工业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为76%,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重化工业占第二产业的比例约为73%,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任务艰巨。2017年,全市第二产业占比为43.7%,与北京(19.3%)、上海(30.7%)、广州(28.0%)相比差距巨大,也高于杭州(34.9%)、南京(38.0%)等城市。城市产业布局也不尽合理,钢铁、火电、焦化、水泥、石化、化工等行业工业企业相对集中在沿江地带,化工区亟待调整升级,部分重化工企业亟待搬迁。

思考三:“河长制”何时成“河长治”?

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市几大家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分别担任长江、汉江武汉段以及梁子湖、汤逊湖、东湖等重要江河、湖泊的市级河湖长,流域经过的区、街道(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分级分段河湖长,其余河湖由各区明确区、街道(乡镇)领导担任第一河湖长。目前,20名市级河长、89名区级河长、197名街(乡镇)河长全部上岗到位。但从责任落实情况看不尽理想,市级河长抓得紧,区街层面相对薄弱,有的河长、湖长“只挂帅不出征”,平时难得到负责的水域巡查一回;有的河长、湖长调离换岗了,但责任没有交接,治水工作出现了断档、真空,从“制”到“治”还有待进一步落实。现阶段对河长的监督偏重于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还未形成完善的行政问责机制,“首长治水责任链”压力传导逐级衰减。同杭州、温州等治水工作先行地区相比,我市的“河长制”“湖长制”还没有延伸到村(社区),沟渠、塘堰等小微水体没有纳入责任体系,导致“毛细血管”水系治理不到位。

思考四:“一阵风”如何变“四季风”?

当前,共抓大保护已成雷霆万钧之势展开,各专项治理工作强力推进,特别是长江干线非法码头、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成效。但近期由于建筑市场对砂石的需求旺盛,大部分临时砂石集散中心还在建设当中,加之长时间高压监管后思想有些松懈,部分区已取缔的个别规范提升码头有死灰复燃的迹象,已建成的临时砂石集散中心运营不规范,造成不良影响,部分非法码头业主偷偷摸摸重起炉灶,企图复建开工,阶段性反弹有所抬头。如何建立长江大保护的长效机制,还需要花很大气力。

思考五:“大保护”从哪来“大投入”?

一方面,治水是一项“花钱的事业”,从某种意义上讲,长江大保护就是长期大投入。由于历史投入不足,我市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仍不完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部分区域污水收集管理不健全、雨污分流不彻底,尤其是部分老城区“毛细血管”不通畅,造成部分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较低,影响处理效率,农村地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严重滞后。

2017年,我市市、区两级安排“四水共治”项目325项,投资投资230亿元。据测算,2017-2021年,“四水共治”项目总投资将超过千亿元,资金缺口很大。现阶段,中央专项安排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规模还不是很大,国家相关部委涉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安排的统筹程度不强、整体效率不高,政策性金融和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不够,仅靠政府投入必然“势单力薄”,必须拓宽多元融资渠道,通过社会资本“活水”来弥补。但由于治水项目的投资周期长、回报率低、经济效益不明显,导致社会力量投资的积极性不高。

另一方面,治水也是一项“生钱的产业”,需要进一步创新思路,实现“向水里投钱”到“从水里吸金”的转变。调研中我们了解到,温州、杭州等城市大力推动治水重大技术产业化,培育壮大治水装备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取得了积极成效。对武汉而言,如何以治水为杠杆,撬动相关产业发展,形成“治水催生产业—产业反哺治水”的良性循环,值得我们探索研究。

思考六:“群众看”如何变“群众干”?

同饮长江水,共抓大保护。社会参与、多元共治是现代城市治理的重要特征,长江大保护的要义就在一个“共”字。对武汉这样一座水域面积占1/4的滨江滨水城市而言,只靠政府“孤军奋战”,单靠水务、环保等部门“单打独斗”,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治水任务。应该看到,当前我们缺乏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治水的机制和平台,“政府干、百姓看”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如何把政府和市民的关系从“你和我”变成“我们”,从“要我做”变为“一起做”,从“四水共治”变成“吾水共治”,是我们必须着力研究和解决好的重大课题。

思考七:“科教优势”如何变“治水胜势”?

长江大保护,拼的既是决心,也是技术。我市治水科教资源丰富,水利部长江委既是长江流域的管理机构,也是水利科学研究重镇,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是国内顶尖的水环境保护科研机构,并入武汉大学的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是国家重要的水利人才培养基地,武汉大学水资源与水电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科研实力全国领先,但在“智力”转化为“治力”方面做得还不够。一是没有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治水专家智库,治水科研成果本地转化率不高。二是缺少专门的科技治水专项行动计划,在技术需求征集、专家精准服务、技术难题攻关、科技成果示范、环保产业提升等方面没有明确的指导意见和鼓励措施。三是没有建立起统一高效的“智慧治水”平台,现代地理信息、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运用不够,水务、环保、建设、气象、国土等部门信息资源尚未完全整合,治水手段亟待由传统粗放向智慧现代转型。

思考八:“区域分治”如何变“全域联治”?

长江大保护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必须全域一盘棋。我市许多江河湖泊跨城区、跨市域,部分河道、水域还涉及不同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协调难度大。虽然我市已在长江汉江开展了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试点,但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实际效果还有待检验。治理过程中,有的责任主体不对等,无法开展常态化协同治理;有的相互推诿不认账,下游怪上游、左岸推右岸;有的固守利益不退让,生怕“自己吃亏、邻居受益”,在防洪保安、污染治理、水源保护等方面难以做到统一行动、协调联动。比如汉阳“六湖连通”工程,虽然经过多年建设,连通渠道早已完工,却迟迟没有通水,主要原因就是六湖分属3个行政区,水面及周边土地管理权属有的归园林、有的归水务,有的是村集体所有、有的承包给个人,连接的9条港渠及重要涵闸,也分属不同部门或村;加之六湖水质各异,一旦连通,优质水体的业主担心被劣质水体“污染”,不仅利益受损,还影响考核,导致至今“连而未通”。

三、快行动:长江大保护着力何处?

长江大保护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涉及水、路、港、岸、产、城,涵盖山、水、林、田、湖、草。共抓大保护,问题在水里,源头在岸上,根子在产业,短板在生态,难点在修复,关键在投入,长效在机制。必须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大关系”,坚持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衔接,以压倒性力量迅速形成压倒性态势,尽快取得长江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压倒性胜利,让长江更安、更净、更绿、更美、更亲,让母亲河重新焕发泽被万里的生机活力。为此,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水岸共治:一手抓水质提升,一手抓产业调整

1、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和污染物总量控制。推进入河湖污染物限排总量分解,研究提出全市重要河湖港渠水域的污染物限排方案。对环境质量严重恶化地区,严格限制审批新增水污染物排放项目。逐步落实入河湖排污口登记和审批制度,加快编制全市江河湖库排污口布设规划,制定入河湖排污口布局优化实施安排。

2、强化岸线资源保护和有序利用。划定沿江两岸用地控制区域,按照生态、生活和生产功能实施分区管控。科学规划岸线资源“保留区”和沿江绿化带,严禁开发,留足未来发展空间。合理划分岸线功能,完善岸线资源开发、利用及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岸线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3、严格划定水生态空间保护线。以水生态空间保护线为约束和引导,强化建设开发的边界管制,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倒逼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市产业结构布局与水环境承载力相协调。按照分类分级严格管控的原则,研究制定水生态空间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4、建立江河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尽快启动编制江河湖泊休养生息规划,对受到挤占、损害等不利因素影响的河湖港渠,采取退垸还湖等措施,逐步退还和恢复水生态空间;对于承载负荷处于临界状态的水生态空间,适时优化调整区域规划建设用地与经济发展规模。

5、推进以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为导向的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改革。研究制订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对万元GDP能耗、排污、产出等指标按优劣顺序排名,对不同类别企业实施差别化电价、水价、排污费等配套政策,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实现控源截污。

(二)城乡共进:一手抓城市点源,一手抓农村面源

6、加快完善工业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体系。重点推进滨水区、城中村、老城区、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纳管;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分类入园,同步完善废水收集管网及处理设施;城市新区、工业园区和住宅小区等新建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改造,强化处理设施脱氮除磷能力,对重点河湖及不达标水体周边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执行高于国标的排放标准。

7、强化城镇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强化初期雨水污染控制与净化。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乡镇延伸,对远离城区的乡镇,以村为单位,因地制宜采用小型集中处理的方式处理生活污水。全面落实畜禽“三区”布局,加快推进低水平的分散养殖向规模化、生态化、集约化养殖发展,开展种植业化肥和农药减量行动。采取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面源污染治理与农村环境整治相结合的“双结合”模式,在木兰山区域、梅店库区、大东湖区域、梁子湖区域等重点预防保护区,探索推进清洁小流域建设。

(三)法技共用:一手抓科技支撑,一手抓法治保障

8、研究成立长江大保护专家顾问团。以长江委、在汉高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依托“四大资智聚汉工程”,面向全国遴选聘请一批技术专家,为长江大保护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

9、设立长江大保护重大科技专项。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科研经费,围绕污水处理、污泥处置、黑臭水体治理等重大现实课题,联合开展技术攻关,集中攻克、转化应用一批治水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适用技术。建立长江大保护相关重要科研领域“政产学研用”创新联盟,开展相关科学研究、产业创新活动,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10、构建完善“智慧水务”系统。整合流域、省级、市级及区级层面的涉水信息采集基础设施,建立集约化、一体化大数据融合共享云平台。积极与长江水利委员会等相关机构联合,拓展建立长江流域大保护数据中心。推进水生态环境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加快形成“全要素监控、全过程管理、全风险防控”的水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11、全面加强涉水法治建设。推动研究制定《长江武汉段保护条例》。研究制定《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相关实施细则。推进水务综合执法,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推动非法采砂违法案件入刑。研究建立涉水规划督察员制度。

(四)投融共济:一手抓财政投入,一手抓市场融资

12、加大治水财政资金投入。整合归并发改、水务、环保、城建等部门的各类涉水资金,集中用于长江大保护和“四水共治”项目建设,避免“撒胡椒面”。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以奖代补”鼓励各区加大治水投入。整合现有治水投融资平台力量,推动国有资本加大水生态保护投入力度。研究制订“四水共治”资金使用审计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3、研究出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长江大保护项目投资的实施办法。筛选确定一批适合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引导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项目投资。完善PPP项目并联审批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充分释放民间资本潜能。推出长江大保护和“四水共治”项目定向融资计划,依托各区、各平台项目实施主体,争取在相关金融交易中心挂牌发行交易。

14、设立武汉长江大保护生态公益基金。在市慈善总会开设专户,接受企业和个人的自愿认筹或无偿捐助,基金收益定向用于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小微治水项目。制订出台公益基金募集和使用管理办法,通过税前列支、项目冠名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捐助。成立公益基金理事会与监事会,对基金的募集使用实行全面全程监督。

15、借势培育壮大水环境治理产业。研究制订水环境治理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选点建设水环境治理科技创新园,以市场换项目,吸引国内外知名的水处理企业投资入驻。支持推动企业、在汉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水环境治理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政府购买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本地企业产品和服务,培育扶持一批有竞争力的水处理领域科技型创业公司。

16积极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按照《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抓紧制定武汉市排污权交易指导文件、管理办法,明确排污权核定、使用费收取使用和交易价格等要求。针对水污染重点区域,探索推进跨行政区的排污权交易。

(五)跨区共保:一手抓市域治理,一手抓流域合作

17、探索建立泛武汉大区域水生态治理机构。充分发挥武汉城市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会商机制的作用,打破行政区划限制,以武汉为中心,联合周边中小城市,推动成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应急联动的水生态治理机构,合力预防和解决跨区域突出水问题。

18、推动建立长江汉江跨省市断面水质考核和生态补偿机制。借鉴我市现行的长江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机制,推动建立跨省市生态补偿协调平台,由各省或市级财政出资共同建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赔偿”及总量控制、有奖有罚的原则,对出境的监测水质不能达到断面水质目标的地区,按规定向财政缴纳不同数额的补偿资金,对下游省市进行补偿;对省市出境的监测水质好于断面水质目标的地区,由下游省市政府按照协议规定向财政缴纳不同数额的补偿资金,对上游省市进行补偿。

(六)文景共融:一手抓文脉传承,一手抓景观提升

19、建设长江文明之心。深度挖掘“江汉朝宗”等特色水文化,优化提升南岸嘴、龟北片区、汉阳旧城、汉口历史风貌街区、武昌古城的空间格局,凸显“山、水、城、文”形胜,打造世界级历史人文集聚展示区。在区域空间概念规划指导下,做好系列专项规划,尽快开展重要场馆方案国际征集。

20、打造长江生态之洲。对接长江主轴规划,面前全球公开征集天兴洲、白沙洲总体概念规划,高起点打造中央生态绿洲、长江风情绿岛,形成“一江串两洲”的长江奇景。

21、架设长江彩虹之桥。在推进跨江桥梁彩化、亮化、美化的同时,借鉴参照纽约布鲁克林大桥、伦敦千禧桥,研究论证在长江、汉江修建跨江人行桥,让市民和游客可以自由自在在桥上欣赏两江四岸风光。

(七)政民共促:一手抓政府主导,一手抓群众参与

22、建立系统完善、延伸至末端的河湖长制。为确保能够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议在现有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河长工作体系的基础上,增设村级(社区)河长,由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负责人担任,并把村级河长的履职情况列为基层建设的重要考评内容。开展沟渠、塘堰摸底调查,绘制小微水体治理“一村一图”。

23、设立我市长江大保护最高荣誉奖“江汉朝宗奖”。实行一年一评选,推动各区展开治水“擂台赛”。制订科学全面的评比标准,考核分值由年底考核分、平时考核分、领导小组评价得分等部分构成,按照一定比例权重计算得出。对获奖单位,在治水专项资金拨付上予以倾斜,在用地指标分配上优先保障。

24、鼓励引导民间力量参与长江大保护。征集热心市民担任“民间河长”“民间湖长”。由长江日报公开召集成立“市民观察团”,深入治水现场探访体验,开展随机检查。结合“新青年下乡”,发动大学生志愿者参与治水实践。举办“长江大保护”公益创投大赛,凝聚市民治水智慧。在“城市留言板”上设置“长江大保护”版块,拓宽市民监督渠道。制作“长江大保护”公益广告在全市公交、地铁车载视频上滚动播放,营造全城发动、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八)权责共担:一手抓生态赋权,一手抓责任追究

25、建立水生态空间管控责任制。构建全市水生态空间控制指标体系,将市级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地,并纳入各区任期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制定出台武汉市水生态空间管控考核细则,探索建立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26、研究开展武汉市水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探索将水生态文明建设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研究出台武汉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制定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各级党政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严格兑现奖惩。